近日,我校开展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和处级、科级干部调整后基层党组织成员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7月4日学校党委部署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各中层单位党总支(党委、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党委、党支部)委员会,并及时召开了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了书记、副书记,明确了委员分工。教学单位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都被选举为党总支副书记。同时,各中层单位党总支、离退休工作处党委指导基层党支部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7月13日,学校党委研究批准并公布了各中层单位党总支(党委、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暨委员分工。
我校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省委教育工委 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鲁组发[2018]4号)、《关于推进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鲁组字[2018]16号)要求,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的原则,重点调整优化了基层党组织设置,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教师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了基层党支部负责人,大力推进教学单位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比例达到86.3%。
各中层单位党总支(党委、党支部)高度重视,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准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保证了党内民主和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加强指导和监督,学校党委派出12名党委部门处级干部全程参加和指导中层单位党总支(党委、党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党委组织部在部署工作的同时,印发了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15个模板材料,提高了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换届后,党委直属党组织由换届前的28个党总支调整为27个党总支、1个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和1个科研机构直属党支部;教学单位教师党支部按照一般按内设的系或教研室设置的原则,教师党支部由原来的27个,增加到换届后的51个;机关党总支均按照部门独立设置了党支部,由换届前的14个增加到换届后23个。全校基层党支部由换届前的88个增加到换届后的1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