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2020-12-09 22:57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德州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编制本指南。

学校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具体参见《德州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主要在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门户网站、学校内部协同办公系统及各单位网站公开。此外,学校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以文件、年鉴、会议纪要、通知、等书面形式,以党代会、教代会、学代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工作会议等会议形式,以校报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校内媒体及校外媒体等形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学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不得超过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信息的,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申请人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的;

3.涉及个人隐私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学校办学管理中不予公开或不宜立即公开的其他信息。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德州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566号厚德楼807室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534-8985888

传真号码:0534-2305888

电子邮箱:dzubgs@163.com

邮政编码:253023

(二)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德州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德州学院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下载。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受理

收到申请后,学校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信息填写完整、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及时登记受理。自登记起15个工作日内,学校将对申请人做出答复。

因故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纪委机关

监督电话:0534-8985865

邮箱:dzxyjw5865@163.com

地址:德城区大学西路566号厚德楼719室

邮编:25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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